证监会法团牌照申请
1.1受规管活动类别
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“证监会”)注册成立的持牌法团是主要的持牌中介机构,使公司能够从事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(“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”)所列明的受规管活动。持牌法团是指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第116条获得证监会许可,可以进行一项或多项受规管活动(“受规管活动”)的公司。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规定了以下13种受规管活动:
受规管活动类别 | 受规管活动名称 |
第1类 | 证券交易 |
第2类 | 期货合约交易 |
第3类 | 杠杆式外汇交易 |
第4类 | 就证券提供意见 |
第5类 |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見 |
第6类 |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|
第7类 |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|
第8类 |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|
第9类 | 提供资产管理 |
第10类 |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|
#第11类 | 场外衍生工具产品交易或就场外衍生工具产品提供意见 |
#第12类 | 为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户结算服务 |
第13类 | 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 |
法团牌照申请主要要求
- 注册成立:申请人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,或是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6部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。
- 资本要求:最低速动资金及缴足股本要求因受规管活动类别而异(详见第2.3节参考)。
- 管理与管治:健全的内部监控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职能分隔、风险管理及完善的核心职能架构。
- 营业处所与运营:位于香港的安全且合适的办公场所,配备足够的资讯科技系统及业务延续规划。
- 适当人选评核:适用于法团、大股东、董事及负责人员。考量因素包括刑事记录、纪律处分记录及相关经验。
其他要求
1/ 负责人员
负责人员(RO),就持牌法团而言,指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第125条获证监会批准为该持牌法团的负责人员的个人。持牌法团的负责人员,同时亦是就其在该法团下所监督的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代表。
负责人员 数目要求 | 就每项受规管活动而言,持牌法团必须委任至少两名负责人员,其中至少一人须为该法团的执行董事。此项规定旨在确保有效的持续监督;若营运结构复杂,则可能需要增聘更多负责人员。 |
相关行业经验 | 须于过去6年内具备至少3年相关经验。如涉及特定受规管活动(例如:申请时包括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《收购守则》 、虚拟资产相关牌照等) ,则须具备额外经验。 |
本地监管架构试卷(“LRP”)要求 | 负责人员必须通过《胜任能力指引》第4.2.3.1条所载的相关试卷。 |
角色与职责 | 负责人员必须时刻能够监督相关的受规管活动,并展现相关的行业知识。 |
2/ 负责人员胜任能力测试
| 选择A | 选择B | 选择C | |
学历或专业资格 | 指定范畴的学位; 其他学位(须在 属于指定范畴至少两个课程取得 合格成绩) ;或
专业资格 | 其他学位(无须在属于指定范畴的两个课程取得合格成绩) |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英文或中文科以及数学科取得第2 级成绩或同等学历 | |
相关行业经验 | 在过去6年内有至少3年经验 | 在过去6年内有至少3年经验 | 在过去8年内有至少5年经验 | |
认可行业资格或额外持续培训(CPT) |
| 取得相关认可行业资格或完成相关额外持续培训 | 取得相关认可行业资格 | 完成相关额外持续培训 |
管理经验 | 至少2年管理经验 | |||
本地监管架构考试( LRP ) | 须通过《胜任能力指引》第4.2.3条所载的相关认可本地监管架构试卷。 | |||
3/ 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的最低要求
受规管活动 | 缴足股本的最低數额(港元) | 速动资金的最低數额(港元) | |
1 | 如该法团属核准介绍代理人或买卖商 | N/A | 500,000 |
如该法团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或担任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(OFC)的保管人 | 10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2 | 如该法团属核准介绍代理人、买卖商或期货非结算交易商 | N/A | 5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3 | 如该法团属核准介绍代理人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30,000,000 | 15,000,000 | |
4 |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N/A | 1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5 |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N/A | 1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6 | 如该法团担任保荐人及持有客户资产 | 10,000,000 | 3,000,000 |
如该法团担任保荐人及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10,000,000 | 100,000 | |
如该法团并非担任保荐人及持有客户资产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如该法团并非担任保荐人及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N/A | 100,000 | |
7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8 | 10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9 |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N/A | 1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10 |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| N/A | 100,000 |
如属其他情况 | 5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11 | (有待确定) | ||
12 | (有待确定) | ||
13 | 10,000,000 | 3,000,000 | |
4/ 虚拟资产相关活动
虚拟资产(VA)包括加密货币及代币,其可能符合亦可能不符合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下的「证券」定义。下表列出的活动均归属于现有的受规管活动类别,但涉及虚拟资产相关活动:
受规管活动 | 虚拟资产相关活动 |
第1类及第7类 | *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(VATP) |
第1类 | *透过综合帐户安排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|
*作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介绍代理人 | |
第4类 | *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 |
第9类 | *管理投资超过10%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 |
#管理投资不超过10%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 |
*属于发牌条件规管的范围。
#不属于发牌条件规管的范围。
前期准备
- 制定股权架构并注册香港有限公司;
- 委任至少两名符合胜任能力要求的拟任负责人员;
- 设立组织架构及核心职能负责人;
- 拟定业务计划与经营范围;
- 设计符合拟营业务的内部监控措施。
天汇合规能为您提供的服务
天汇合规提供一站式的牌照申请支援,服务包括:注册香港有限公司、招聘负责人员及相关人员、撰写业务计划与内部监控政策、代表申请人向监管机构提交牌照申请、代表申请人与监管机构沟通以回应查询、协助开立银行账户、办理工作签证,以及其他相关服务。
时间表
一般情况下,整个流程约需5至9个月。
- 前期准备约需1至2个月,以及需要1个月招聘合适的负责人员(如需)
- 提交申请后,发牌过程一般约需4至7个月;然而,此时间框架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延长,包括审核期间发现的问题复杂程度,以及证监会当时正在处理的申请数量等。
外部参考
SFC Licensing Handbook
Code of Conduct for Persons Licensed by or Registered with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